按照相关政策,每个市提供不少于100种集采药品,药店可从中自主选择,并实行“五统一”标准.
1.统一设置销售专柜;
2.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;
3.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;
4.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;
5.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。
据悉,山东省医保局下一步将健全考核机制,逐步扩大参加单位覆盖范围。
除了山东潍坊市,江苏省、湖南长沙市、内蒙古乌海市等地区已经实行“药店零差价销售集采药品”政策。
今年7月,内蒙古医保局发布公告,全区“集采药品进药店”启动仪式在乌海市举行。
据悉,销售集采药品的定点药店,要在门口悬挂统一的标志标牌,并设立集采药品销售专柜,对集采药品名称、销售价格等信息全面公示,确保集采药品进药店“零差价”销售。
除此之外,北京、河北等地区则是调整医保报销政策,促使定点药店销售集采药向“零差价”靠拢,即药店销售集采药品种(含非中选厂家品种),实现完整医保报销的前提是药价对标中标价格,不加价对外销售。